财会函〔2013〕541号
各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省属有关企业,中央驻皖有关单位:
为提高全省高级会计人员综合素质,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经研究,今年采取网上培训的方式举办全省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拟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
2.已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
二、培训时间
1.拟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自即日起至评审材料申报前。
2.已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自即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
三、培训方式
参训人员请登录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自行注册,参加安徽省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课程学习,经考试合格后自行打印继续教育证书。
四、相关事项
1.市属单位参加培训的人员,凭自行打印的继续教育证书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继续教育学时,领取《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2.评审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培训费用为每人100元(网银支付)。
4.联系方式:省财政厅会计处 0551-65100264
中华会计网校 010-82318888 4008104588
安徽省财政厅
201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