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选择部分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实施以奖代补政策的通知》(农办财〔2015〕25号),省农委和财政厅认真组织各示范区申报,并组织有关专家对上报的以奖代补资金使用方案进行了评审。按照现代农业建设成效占1/3、体制机制创新成效占2/3计算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拟推荐太仓市、海安县、东台市、泰州市姜堰区、沛县等5个县(市、区)为申报实施奖补政策建议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江苏省农委联系。
联系人:省农委佘义斌;电话:025-86263620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