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央财政小麦“一喷三防”补助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苏农计〔2015〕53号

发布日期:2015-05-13    浏览次数:2

  各市、县(市、区)农委(农林局、农业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支持和推动各地春季农业生产,切实加大小麦中后期管理力度,今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补助资金用于我省小麦“一喷三防”,补助资金已由苏财农〔2015〕70号文件下达。省里已统一政府采购,确定了补助物资供货企业名录。现就做好小麦“一喷三防”补助政策落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和对象

  (一)补助标准。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小麦赤霉病防治和叶面肥喷施,控制小麦穗期病虫危害,增强后期防早衰、防干热风、防高温逼熟等能力,挖掘增产潜力。由各地根据生产实际确定项目实施区域、实施面积和资金补助标准,但每亩补助不得超过10元,以物化形式补助到户。

  (二)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项目区内组织开展喷施作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自愿实施小麦“一喷三防”的农民(含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谁实施、补助谁”和“向服务组织倾斜”的原则,提高补助的针对性,充分发挥补助政策对植保、土肥、农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作用。

  二、补助方式和操作办法

  (一)落实补助面积。各地农业、财政部门要迅速制定实施方案,将补助面积分解到乡镇、行政村,将作业地块落实到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户。作业地块应集中连片,集中喷施,统一喷施,实行整村整乡推进。一些种植零散、不宜统防统治的地区不再安排。各地可自主选择植保、农机等具备喷雾作业技术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其提供作业服务,或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户统一开展喷施。

  (二)组织购买补助物资。为迅速将“一喷三防”资金落实到位,省里已统一组织了政府采购,确定了供货企业、补助物资品种、中标价格(见附件2)。各项目县(市、区)要根据分配资金指标和补助物资品种,在省公布的中标供货企业名录中自主选择供货企业并签订供货合同(格式见附件3),在企业供货到户时,做好物资验收和样品留存工作。每个品种选择的供货企业不超过2家,实际供货价格不得高于省级采购价格,实际供货数量根据省里下达资金和实际供货价格确定。省级采购价格为供应到户价格,包括产品生产、包装、运输、仓储、质量检验、宣传培训、保险、税费、按项目县(市、区)指定地点供货并分发到户或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分发到户的费用按每吨1000元计)。

  (三)确定补助发放方式。各项目县(市、区)农业部门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合同,明确补助物资品种、供货数量、供货价格、送货方式、供货期限等。县级采购物资完成后,原则上采取先公示后发放的方式,在当地小麦赤霉病防治适期前将物资发放给农户或服务组织。

  三、保障措施

  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加强协调和配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政策宣传,加强指导与服务,严格资金监管,切实做到责任到人、指导到户、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小麦“一喷三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县农业部门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具体负责,确定专门处室(科、站)牵头落实。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短信、技术培训以及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加强补助政策宣传,积极组织政策解读,全面、迅速、准确宣传小麦“一喷三防”政策,尽快让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了解,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要强化技术指导和服务,结合苗情长势,指导农民把握适期,科学用药。

  二是强化登记公示。项目区内的村组要对“一喷三防”情况进行登记造册,由村委会审核,经乡镇复核汇总后上报县级农业部门。县级农业部门要对各乡镇完成的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进行验收和抽检,抽检比例不低于10%。验收确认的作业面积要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弄虚作假的作业组织者,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处理。

  三是强化资金管理。“一喷三防”资金实行实物补助,专款专用。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加强协调与配合,加快补助资金(物资)发放速度,及早应用落实到田。补助资金要用于小麦“一喷三防”,不得挪作他用,统一招标采购的补助物资不得倒买倒卖,需明确标识“政府采购,不得买卖”,免费发放。补助物资到户后,由供货企业到县(市)级财政部门报账。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切实加强对政策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设立专门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举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是加强进度调度。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落实,及时掌握进度并定期统计,层层上报汇总。请各市于5月15日前将所辖区域内的实施方案和物资采购情况调度表(见附件4)汇总后上报省农委、省财政厅。要认真总结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县(市、区)农业部门将政策落实、群众反映、落实效果等情况上报所在省辖市农委,各省辖市农委在辖区内选择1个县(市、区)进行重点跟踪,5月底前将全市总结材料及重点跟踪县总结材料一并上报省农委农业局。

  联系人:王颖,025-86263620,86263638(传真),nyjzhk@163.com。

  附件:1.2015年全省小麦“一喷三防”补助物资分配表

  2.2015年全省小麦“一喷三防”中标企业名录

  3.2015年小麦“一喷三防”采购合同(范本)

  4.2015年小麦“一喷三防”补助物资采购情况调度表

  苏农计[2015]53号小麦一喷三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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