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质量奖申报通告

发布日期:2015-06-01    浏览次数:1
根据《江苏省质量奖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12〕158号)和《江苏省质量奖评审规则》(苏质强发〔2012〕2号)规定,现就申报2015年江苏省质量奖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5年5月31日至7月31日。   二、申报原则   江苏省质量奖是省政府设立的质量奖项,每年评定3-5个组织。申报主体是江苏省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不含外资独资、控股组织)。   江苏省质量奖评审遵循自愿申请、科学评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向申报组织收取任何费用。评审标准采用国家标准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三、申报条件   1.在省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并正常运营5年以上。   2.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质量、环保等政策,依法取得相应资质。   3.通过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国际通行管理体系认证,并有效运行;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3年以上。   4.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主要经济、技术、安全和质量等指标位于同行业领先地位;从事非赢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无较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事故,无重大质量投诉,无属于组织自身责任而引起的质量异议、索赔和退货,无国家或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无重大劳动保障失信记录,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以集团名义申报的,其集团总部必须具备以上5项条件,其在我省的所有控股组织需符合第2-5项基本条件。   申报组织主导产品或服务应获得“江苏名牌”称号(特殊行业或产品除外);建筑施工企业近3年内应获得“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应获得出口分类管理一类企业资质。   四、申报材料   1.组织概述。3000字以内,内容要求见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2.自评报告。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要求,通过事实和数据,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说明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成效和经验。   3.申报表格。申报组织如实、完整填写《江苏省质量奖申报表》,表式可登录《江苏质监信息网》http://www.jsqts.gov.cn下载。   4.典型案例。提供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典型案例。   5.证实材料。申报组织提供与申报表及自评报告内容相符的证实性材料。   五、申报方式   江苏省质量奖按自愿申报、条块结合、统一受理的方式进行。全省符合条件的组织可向所属省辖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质监局)或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但不得重复申报。   六、组织推荐   各市人民政府负责所在市申报江苏省质量奖组织的审核、推荐工作,省有关部门负责本行业部省属申报组织的审核、推荐工作(省国资委负责监管企业申报组织的审核、推荐工作)。各市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对申报组织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后,报省质量强省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苏省质量强省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29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