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2015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计〔2015〕50号

发布日期:2015-05-19    浏览次数:2

  关于印发江苏省2015年国家农作物

  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农委(农林局、农业局)、财政局,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

  2015年中央财政继续对我省水稻、玉米、棉花、小麦、油菜实施良种补贴,补贴实行全覆盖。为切实做好我省农作物良种补贴工作,确保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省农委、省财政厅组织制定了《江苏省2015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详见附件),请按照方案要求,尽快组织实施。2015年农作物良种补贴预拨资金将另文下达。请各地于2015年10月15日和12月20日前分别将水稻、玉米、棉花和小麦、油菜良种补贴落实情况连同汇总表(格式见附件中的附表3、附表4)一并行文报省农业委员会、省财政厅。

  联系人:省农委    颜士敏,025-86263323;

  省财政厅  顾皙珣,025-83633164。

  附件:江苏省2015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江苏省财政厅

  2015年5月4日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5日印发

  附件:

  江苏省2015年国家农作物

  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5年国家水稻、玉米、棉花、小麦、油菜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稳步推进我省农作物产业发展,根据农业部、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和执行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通过实施良种补贴项目,运用政策导向和资金扶持手段,调动农民种植积极性,引导农民扩大种植面积,提高良种和先进栽培技术的推广覆盖率,促进农作物增产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补贴原则和标准

  良种补贴坚持政策公开、全面覆盖、直补到户的原则。一是政策公开。向社会公开补贴政策和办法,公示补贴农户、补贴标准、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操作全过程透明。二是全面覆盖。对种植水稻、玉米、棉花、小麦、油菜的农户按照种植面积全部进行补贴。三是直补到户。补贴资金通过"一折通"直接发放到户,确保农民受益。补贴标准为水稻、棉花每亩15元,玉米、小麦、油菜每亩10元。

  三、补贴范围

  补贴涵盖全省13个省辖市和省农垦、省戒毒管理局、省监狱管理局系统下属农场。除省属农场由省农垦、戒毒、监狱系统单独组织实施外,补贴工作一律实行属地管理,以市、县(市)为单位整建制组织实施。

  四、工作安排

  (一)申报程序。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补贴面积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户据实申报并登记造册(格式见附表1),造册后村民委员会按补贴要求进行核实,同时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按户张榜公示,村组干部单独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户主姓名、补贴品种、补贴面积、补贴金额、县乡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举报电话等。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张榜公布。

  公示结束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汇总(汇总表格式见附表2),并报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县(市)农业、财政部门审核并报县(市)人民政府审定后,由县(市)财政部门组织资金发放工作。区农业、财政部门审核后除了报区人民政府审定外,还应报市农业、财政部门复核,并由区财政部门组织资金发放工作。

  补贴资金发放结束后,各市、县(市)和省农垦、戒毒、监狱系统要及时将补贴情况连同汇总表(格式见附表3、附表4)一并行文上报省农业委员会、财政厅。实际发放面积超过预拨补贴面积5%以上的,需作详细说明。

  (二)时间安排。为确保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水稻、棉花和玉米的良种补贴须在2015年9月15日前完成面积核定、登记造册、公示和审核汇总等工作,9月30日前完成补贴资金发放工作,10月15日前完成实施情况总结上报工作。小麦、油菜良种补贴须在2015年11月30日前完成面积核定、登记造册、公示和审核汇总等工作,2015年12月10日前完成补贴资金发放工作,2015年12月20日前完成实施情况总结上报工作。

  五、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成立由农业、财政、统计、监察等部门负责人参与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共同组织项目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预算、拨付工作;农业部门负责补贴方案制定、组织实施、良种推介、技术服务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落实良种补贴项目搞好服务。省辖市农业、财政部门要积极做好组织、协调、汇总、监管等工作。

  (二)规范操作程序。各地要严格按照省里要求,做好面积核定、登记造册、公示和审核汇总等工作,并设立良种补贴举报电话(省农业委员会举报电话为025-86263323,省财政厅举报电话为025-83633164),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处理来电来访,认真做好补贴政策的宣传与答疑工作。

  (三)强化督查监管。省农业委员会、财政厅将对各地水稻、玉米、棉花、小麦、油菜良种补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档案建设是否健全,核对补贴清册内容与核定的农户种植面积、金额是否一致,是否经过公示等。良种补贴作为乡镇财政监管的重要内容纳入乡镇财政就地就近监管,乡镇财政对良种补贴抽查面每年不低于三分之一。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虚报面积冒领补贴资金、挪用或挤占资金、不按期保留项目实施档案以及伪造、隐匿、销毁档案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及时予以查处并通报。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技术指导。各地要在省农业委员会推介发布的主推品种目录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本地区主推品种目录,并积极向农民群众推介,引导农民自觉选用优良品种。要结合省农委发布的主推技术,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生产技术规程,推进良种良法配套。要大力建设万亩高产示范片,积极推进科技入户,通过举办电视讲座、培训班、技术咨询、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层层开展良种良法配套技术培训和指导,充分发挥良种补贴"一补多效"的作用。

  (五)落实工作经费。各级财政部门应根据良种补贴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用于补贴品种的推介展示宣传、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补贴信息档案的建立、良种良法配套推广和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支出,确保良种补贴政策落实到位。严禁挤占挪用良种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附表:1.江苏省2015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分户登记清册

  2.江苏省2015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分村汇总表

  3.江苏省2015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汇总表(县级填报用)

  4.江苏省2015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汇总表(区级填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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