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质量标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05    浏览次数:2

各市经信委: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3年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工信科简函[2013]8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年将继续在全国工信系统开展质量标杆活动。为做好我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近年来在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模块化设计、质量改善3824法等方面取得实效的本地区优秀典型企业。

  二、申报程序:

  (一)请申请企业填写《质量标杆申报表》(附件2),按照《质量标杆的编写要求》(附件3)准备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总结材料,并于2013年3月25日前将企业质量标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材料报送各市经信委审核。

  (二)请各市经信委按照工信部的通知要求,本着宁缺毋滥的精神,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质量标杆的推荐标准》(附件1)进行推荐,并在企业申报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于3月28日前报送我委。每市原则上推荐上报1个,杭州市2个。

  (三)在各地经信主管部门申报的基础上,我委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上报。

  三、联系人:戴炳鑫,联系电话:0571-87058261。

  附件:1.质量标杆基本条件

  2.质量标杆申报表

  3.质量标杆的编写要求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3月4日

 

  附件1

  质量标杆基本条件

  质量标杆是指工业企业推广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质量工程技术、开展质量管理创新活动,以提高产品实物质量、改善质量保障能力和提升经营绩效的最佳实践。

  一、申报质量标杆的工业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在质量信誉、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总体呈现健康发展趋势。

  (三)具有较高质量声誉。获得过与质量管理相关的荣誉,如质量奖、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等称号的企业优先考虑。

  (四)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自愿与其他企业分享经验。积极主动承办质量标杆交流学习活动。

  二、“质量标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 企业推广应用的质量工程技术和质量管理方法以及开展的质量管理创新实践活动具有成熟性和系统性。在本企业持续推进五年以上,并在最近三年取得显著成效。

  (二) 具有在其他工业企业的适用性和示范作用。已经树立了在行业或地方标杆地位的典型经验优先考虑。

  三验      量促进立法(三)典型经验应相对完整、可归纳总结。如果典型经验需要企业文化、制度等方面的条件支持,应将有关条件纳入典型经验。

  (四)典型做法的效果应可以评价。有关效果的评价方式,以及社会和第三方的评价结果应纳入典型经验。

  附件2

  质量标杆申报表

申报名称

 

企业名称

(加盖公章)

通讯地址

 

邮编

 

法人代表

 

电话

 

手机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传   真

 

E-mail

 

企业类型

1. 国有    2.合资    3.民营    4.其他

从业人数

大学本科(含)以上人数

质量从业人数

质量从业人员持证人数

上年度

经济效益

资产总额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

销售收入

万元,比上年增长     %

利润总额

万元,比上年增长     %

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质量从业人员包括质量管理人员、专职检验人员、计量管理人员、标准化管理人员;质量从业人员持证是指获得过国家(或授权)部门、行业协会颁发的资格证书,如注册质量工程师、注册六西格玛黑带、检验员证、计量员证、标准化人员证书等。

  附件3

  质量标杆的编写要求

  一、质量标杆案例总结材料应包括:

  (一)质量标杆名称

  质量标杆的对象是工业企业的最佳实践经验,命名质量标杆时要明确体现典型经验的特征。质量标杆名称采用“‘企业名称’+‘典型经验特征’+经验(实践经验)”的方式(如:“××××集团公司实施六西格玛设计的实践经验”),不直接使用企业名称作为质量标杆的名称

  (二)企业概况(1千字以内)

  应就关于“申报质量标杆的工业企业应符合的基本条件”(附件1)的有关内容予以说明。

  (三)质量标杆典型经验(1万字以内)

  1.导入该项质量管理方法、质量工程技术或创新活动的背景;

  2.典型经验的主要内容;

  3.典型经验的推进过程、做法和机制条件;

  4.近三年实施典型经验取得的主要成果;

  5.实施典型经验的经验和体会;

  (四)“质量标杆”的深化与推广(1千字以内)

  1.对深化和拓展典型经验的思考;

  2.关于推广典型经验的建议。

  二、总结材料的形式要求

  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总结材料应突出主题事项,体现典型经验的理论观点、方法特点、实践要点以及效果亮点,编写内容应详实、言之有物,逻辑清楚、重点突出、图文并茂,具有较强的可借鉴性。

  总结材料应采用A4幅面纵向编辑。一级标题为黑体三号。二级标题楷体三号加黑。三级标题三号仿宋加黑。正文三号仿宋。单倍行距。附表、插图、说明性文字和附件的形式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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