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18    浏览次数:3

 

浙科发高〔2012〕142号

 

各市科技局、义乌市科技局,杭州、绍兴高新区:

  根据《关于申报2012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国科火字〔2012〕159号,见http://www.innocom.gov.cn/信息通告栏),现就做好我省2012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在2009、2010和2011年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

  2.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并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和发展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

  3.不存在不良信用等问题。

  二、申报数量

  各市按不超过当地近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总数的3%进行初选排序后推荐申报。

  三、申报材料

  《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各市科技局初审后出具的推荐申报函和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一式各两份(按8个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分类),同时提交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必须从申报网站http://www.chinatorch.gov.cn/或www.innocom.gov.cn下载填报工具生成。

  四、申报时间

  请各市将所有申报材料于7月21日前集中报送至我厅高新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高新处  杨陈华、朱祖超

  电话:0571-85056702,85111686

  Email:ych@zjinfo.gov.cn 

 

  附件:2012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各市申报汇总表

二○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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