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科发高〔2012〕142号
各市科技局、义乌市科技局,杭州、绍兴高新区:
根据《关于申报2012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国科火字〔2012〕159号,见http://www.innocom.gov.cn/信息通告栏),现就做好我省2012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在2009、2010和2011年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
2.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并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和发展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
3.不存在不良信用等问题。
二、申报数量
各市按不超过当地近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总数的3%进行初选排序后推荐申报。
三、申报材料
《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各市科技局初审后出具的推荐申报函和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一式各两份(按8个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分类),同时提交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必须从申报网站http://www.chinatorch.gov.cn/或www.innocom.gov.cn下载填报工具生成。
四、申报时间
请各市将所有申报材料于7月21日前集中报送至我厅高新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高新处 杨陈华、朱祖超
电话:0571-85056702,85111686
Email:ych@zjinfo.gov.cn
附件:2012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各市申报汇总表
二○一二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