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内部职责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11    浏览次数:2

委机关相关处室、委属相关单位: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法律赋予农业部门的重要职责,涵盖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零售、批发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各环节。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各环节质量安全管控,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出来”、“管出来”,现就我委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内部职责分工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始终坚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转方式、调结构和全省现代农业农村经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省农委成立以主任为组长,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副主任、省畜牧水产局局长为副组长,委系统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在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牵头负责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监测评估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督促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主要负责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规划、年度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农业生产技术规程,协助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和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人员培训、机构考核工作;牵头、协调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监管执法和农业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及业务培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评价等。

委办公室:负责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舆情监控、信息发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委综合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体制改革调研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对外文字材料审核把关。

委法规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实施和咨询,负责相关法规规章起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工作,跨区域案件综合协调。

委发展计划处:负责或会同省相关部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项目立项、管理。

委新农村建设处:负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实施和管理考核,指导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农产品质量安全。

委县域经济发展处:负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监管体系设施装备建设纳入县域经济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县域经济试验示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委农村经营管理处:协助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法规,在土地流转中指导、监督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委市场与经济信息处:指导、支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宣传、推介“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负责全省、全国性农业展会中我省参展农产品的准入审查。

委科技教育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科技研究和技术引进、成果转化的安全性评价及农民培训教育;负责转基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本部门业务系统农业标准化。

委农村可再生能源处:负责规划、引导、管理农村可再生资源与能源的开发利用,保障农业生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委粮油作物处:负责指导、监督粮油作物生产中安全使用农业投入品,组织实施粮油作物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化基地建设。

委经济作物处:负责指导、监督经济作物生产中安全使用农业投入品,组织实施经济作物生产技术规程和食用经济作物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

委农垦处:负责农垦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委农业产业化指导处:负责指导监督休闲农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

委农产品加工处:负责指导、监督农产品加工业质量安全。

委外经外事处:负责指导、监督农产品出口基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外农业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收集整理,参与境外展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

委财务处:协助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

委人事处:协助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测体系、执法体系机构和队伍建设,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

省植保植检站:负责植保新农药试验示范、开发及推广应用,开展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培训,指导农产品生产者科学安全使用农药,监督落实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规定;推行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实施农药施用量“零增长”行动;联合省农药检定所开展农药药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省土壤肥料工作站:负责耕地质量管理、肥料登记及其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化肥施用量“零增长”行动。

省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管理站:负责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监测、监督管理和综合治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及其监督管理。

省绿色食品办公室: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三品”)认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及其从种养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省农药检定所:负责农药登记、农药广告审查、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和农药风险评估;联合省植保植检站开展农药药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承担农业产地环境、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转基因生物产品的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承担农产品质检机构检测技术培训工作;协助做好农产品质检机构考核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

省畜牧水产局:按照省农委的统一部署要求,负责畜禽、水产品从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以及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有关投入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学生饮用奶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行政许可业务审核、养殖业标准化、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三、严格工作要求

委系统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内部职责分工,严格落实责任,科学统筹规划,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和管控措施落实到相关业务领域和工作环节,扎实推进本产业行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要紧密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在示范创建和相关财政专项实施中推行农业标准化,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管控。严格管理考核和责任追究,本部门业务系统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取消事件发生所在地的市县及其农业部门主要负责人在该业务系统的全省、全国评先评优资格;事件损失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取消该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在委系统和全国农业行业评先评优资格;失职渎职涉嫌犯罪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健全会商制度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商制度,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工作进展落实情况定期会商调度,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应急突发事件等即时会商调度。委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例行会商会,通报工作进展落实情况,会商调度阶段性工作;对各市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工作,每半年召开例行会商会,会商形势、研究措施,调度督促工作。委系统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负责人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联络员,市州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为各市州联络员,按要求出席会商会议。请各市州农委、委系统各成员单位于3月18日前将联络员姓名报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人,李维峰;电话,84432199;邮箱,hnncpzjc@163.com。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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