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送2014年度江苏省科技好新闻作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13    浏览次数:6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文件

  苏科办发〔2015〕67号

  


  关于选送2014年度

  江苏省科技好新闻作品的通知

  各新闻单位、各市科技局(委):

  为充分展示我省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中涌现出来的新举措、新经验和新成就,宣传报道创新型省份建设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营造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经研究,拟于近期开展2014年度江苏省科技好新闻选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送范围

  省级、省辖市及中央媒体驻苏机构于2014年度刊发、播出的有关本省的科技新闻作品,体裁包括消息、通讯、评论及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专栏等。

  二、作品要求

  1、围绕科技创新工程的部署要求,重点宣传报道全局性科技工作、科技体制改革、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创新型企业集群培育、高新园区转型、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科技政策落实、科技成果奖励、创新创业人才、科技与金融结合、科技惠民等方面的重要进展和先进典型,生动呈现全省上下竞相支持创新、鼓励创新、参与创新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强化创新驱动发展的鲜明导向。

  2、作品内容要真实,表现手法形式要创新,注重科学性和时效性。一稿多用的作品,只取第一次公开发表的作品。

  3、消息不超过1000字,通讯不超过4000字,评论不超过2000字,系列报道(选3篇报送)单篇字数按同体裁标准执行;专栏须连续开办超过1年,年初、年中、年终各选1篇以上。广播、电视消息类作品长度不超过4分钟,评论类作品长度不超过15分钟,专题类作品长度不超过45分钟,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平均单件作品长度不超过8分钟;新闻访谈类作品长度不超过1小时。

  4、选送作品须由相关单位推荐,填写科技好新闻作品推荐表(可复印,推荐单位加盖公章)。报纸发表的作品需提供原文复印件(其中原文1份)和推荐表各10份,并按推荐表、复印件的顺序装订好;电台、电视台提供文字材料复印件、推荐表各10份和光盘1张,并按推荐表、文字材料复印件的顺序装订好。系列、连续报道须报送一套完整的目录。

  5、作品选送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30日。

  三、作品数额分配

  1、新华日报、省电台、省电视台、江苏科技报各8篇;江苏农业科技报、扬子晚报、南京日报各6篇;都市报、省级非科技类专业报刊各4篇;各市报社、电台、电视台各4篇。

  2、各市科技局(委)负责牵头报送4篇。

  四、联系方式

  地    址:南京市延龄巷2号东渡大厦9楼(江苏科技报社内)

  邮政编码:210002

  联 系 人:窦晓竹、蒋历军

  电    话:025-86646085

  手    机:13851465924

  邮    箱:jsdouxiaozhu@sina.com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15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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