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米袋子”“菜篮子”工作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2-17    浏览次数:2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级各有关部门:

今年第四季度以来,受多种因素影响,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11月,全省CPI同比上涨8.1%,其中食品价格上涨15.5%,尤以粮油和蔬菜价格涨幅较大。为贯彻落实好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稳定物价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紧急通知》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当前和“两节”期间,加强“米袋子”、“菜篮子”工作,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州、地、市政府要切实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下的州(地、市)行政首长责任制,切实承担起本辖区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的责任。一是对本辖区粮油库存、价格、供需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分析,有针对性地组织和引导粮食企业,均衡有序地到产区采购,保证后续市场供应。二是切实按照州(地、市)保障本级人口不少于3天口粮供应标准,充实小包装应急成品粮油。三是适时向市场投放州级储备成品粮油,平抑市场波动,确保本地区市场供应稳定,不断档,不脱销。

二、做好分级启动粮食应急预案的准备。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粮油骨干企业要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切实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重点是细化应急方案、落实库存、应急物资相关人员和责任。

三、进一步完善全省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机制。省发改委、粮食、财政、商务、工商、农发行青海分行、青藏铁路公司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协调机制和工作方案,健全储备体系、加强市场监测、强化市场监督。一是尽快拟定在“两节”期间拟投放省级储备粮油的方案(包括财政补贴标准和投放市场价格),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二是继续协调解决铁路运输问题,确保经营企业已签订购销合同的大米顺利运入省内。三是高度重视玉树灾区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加强对玉树灾区粮油市场的监测力度,确保灾区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四是农发行青海分行要对骨干企业采购粮油所需资金全力提供信贷资金支持。

四、切实加强对“菜篮子”工作的领导。实行“菜篮子”市、州、县长负责制。要抓紧制定和完善本地蔬菜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相应考核评价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五、抓好冬季肉类、蔬菜生产,确保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一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检查本年度计划内蔬菜复种面积和建棚任务的完成情况,将年度计划内“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各项资金全部足额安排到位。继续落实良种、农机具和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尽快把各项补贴资金发放到位。二是针对冬春两季蔬菜短缺的实际,引导种植户调整棚内种植结构,增加精细菜、速生菜种植比例。抓好市场供应,提高蔬菜自给率。三是加快推进生猪标准化生产。对今年国家和省上资金扶持的28个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加强督促检查,加快建设进度。同时,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组织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指导养殖户进一步优化调整猪群结构,最大限度降低养殖成本。

六、加强产销衔接,提高市场应急保供能力。充分发挥商贸流通骨干企业和大型批发商、经销商的作用,各级商务部门要鼓励其与生产基地、产地批发商建立稳定的供应链,签订购货合同。认真落实省政府提出的“骨干企业参与市场调控”的要求,采取补贴和干预并用的措施,扩大覆盖面。继续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开展农超对接,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各地区要根据当地实际建立猪肉、牛羊肉及蔬菜储备制度,重点扶持1—3户条件好、技术好、管理规范的企业承担储备任务,确保肉类及耐贮存蔬菜5—7天消费量的动态库存。

七、加强检查督察工作。各地区要尽快成立联合督察组,对省政府、省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出台的各项保供稳价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逐一进行检查督促,并加强信息交流与反馈。从现在到“两节”期间,各地要将当地重要商品储备情况、流通情况、市场价格情况作为信息工作的重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当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一方面要加大供给力度,疏通流通渠道,加大打击投机行为力度,确保粮食和蔬菜价格稳定;另一方面要加强通胀预期心理层面的引导,媒体宣传要避免容易引发消费者恐慌的片面的价格信息报道,共同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市场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normal align=center>省发展改革委          省商务厅 

normal align=center>省财政厅           省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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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l align=center>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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