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3-03-12    浏览次数:2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合肥市公务员局: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安全监管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己任,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建设",深化以"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全监管机构"为载体的创先争优活动,依法履行职责,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励各级安全监管机构和广大干部职工发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更加扎实有效地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安全监管局决定,对肥东县安全监管局等18个 "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程伟等25名"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先进工作者享受市(厅)级劳模待遇。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立新功。全省各级安全监管机构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学习他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思想境界,解放思想、务实创新的进取精神,勇挑重担、争先创优的饱满热情,任劳任怨、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按照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继续真抓实干,奋发有为,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附件(点击下载保存或者打开)             2.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 附件(点击下载保存或者打开)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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