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海昌武汉极地海洋世界”为湖北省科普基地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3-03-07    浏览次数: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科技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55号)及《湖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等政策法规规定,经研究,同意认定“海昌武汉极地海洋世界”为湖北省科普基地,现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至3月13日结束,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 系 人:王 琴

  联系电话:027-87135863

  邮    箱:wangq@hbstd.gov.cn

  201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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