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建设督导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22    浏览次数:1

有关市农业局(农委):

  为进一步提高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建设标准和质量,全力打造粮食生产平台,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切实加强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省农业厅确定成立由王登启同志任组长的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建设工作督导组,重点对各地10万亩以上示范方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2015年度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建设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一)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督促各地按照上报的示范方建设面积,加快完善方内沟、桥、路、渠、林、电等农田基础设施,确保示范方真正达到“田成方、林成网、路相连、渠相通、旱能浇、涝能排”的标准。

  (二)关键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督促各地切实落实深耕深松、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小麦宽幅精播、氮肥后移、“一喷三防”,玉米机械精播、“一增四改”、适期晚收、“一防双减”等高产配套技术措施,搞好“四统一服务”,确保小麦、玉米合计亩产达到1100公斤标准。

  (三)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督促各地不断加大对示范方建设的行政推动力度,建立有效的行政推动机制;加大相关涉农项目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加快示范方建设进度。

  二、督导分工

  督导组组长:王登启

  成员:鲁 波 具体负责督导烟台市、潍坊市

  高瑞杰 具体负责督导淄博市、滨州市

  滕少明 具体负责督导枣庄市、临沂市

  池 方 具体负责督导济宁市、菏泽市

  迟新之 具体负责督导德州市、聊城市

  彭科研 具体负责督导济南市、泰安市

  三、其他要求

  1.各市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参与督导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示范方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示范方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2.督导组成员要按照各自分工,包市包点,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示范方建设情况进行督导,做到示范方不通过验收不撤回。

  3.督导过程中,各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相关要求,严肃公务活动纪律。

  山东省农业厅

  201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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