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的有关要求,我厅对2013年第一批首次进入我省公路建设市场的施工企业信用情况进行了审查,现将初定信用等级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本公示发布后,如对以上评价结果有不同意见,请在2013年2月27日前按有关规定向省厅基本建设处、监察处进行书面申述或举报,申述或举报的有效时间以信函发出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24-23878036 024-23868751
通信地址:辽宁省交通厅基本建设处(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邮政编码:110003)
辽宁省交通厅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