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山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28    浏览次数:1

各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意见》,全面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促进企业建立全面、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规范性与科学性,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山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在近年取得成效的基础上,2015年我省将继续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现将遴选试点企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周密组织,广泛宣传。各市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结合本地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计划,今年遴选工作是我省实行企业网上申报的第一年,要利用各种形式,通过多渠道,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推行企业标准化管理的宣传,鼓励有一定创新能力的企业积极参与培育工作。

  二、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各级管理部门对于自愿参与优势培育申报的企业,一要积极支持,提供服务;二要按照《细则》和相关说明做好选拔推选工作,认真核实相关材料,确保符合推荐要求,真正将一批知识产权基础条件好、达标意愿强的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筛选出来。

  三、组织培训,加强交流。各市对于列入知识产权优势培育的试点企业,要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学习,选拔前期贯标工作中的典型企业进行经验交流,聘请相关专家指导和授课,培育和引进高水平的咨询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服务,组织安排到取得贯标经验的地区和企业调研考察,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四、提供扶持,加强监管。我省将继续执行对“贯标”企业给予补助的政策,并且出台适合达标企业创新发展的鼓励措施。各市要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调查研究,针对企业需求研究出台相应的服务措施和配套政策,与企业签订培育合同,建立长效机制,同时要跟进了解实施效果,加强监管,确保各方投入落到实处。

  五、本年度遴选工作,企业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30日,各市请于6月30日前将初选审核情况汇总上报省局。

  申报网址:山东知识产权服务网(http://www.sdips.gov.cn/),进入左侧“企业贯标”栏,点击“网上申报”,或山东·国家知识产权标准培训工作站(http://www.ippx.org/)。

  附件:遴选2015年山东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试点企业的说明

  山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5年4月27日

  附:

  遴选2015年山东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试点企业的说明

  一、遴选企业的条件

  1.在我省依法注册,具有一定规模企业。

  属于中型以上工业企业,或者信息传输、软件行业;落地高新区的小型科技企业。

  2.企业的管理体系较为完善。

  企业各部门、人员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在运行,有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机构和人员,优选已通过其他管理标准体系的企业。

  3.企业最高管理层重视知识产权工作。

  主要管理者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有认知,有指定的分管负责人,企业近年来对知识产权管理在人力、财力、物力方面有一定支持,有明确而具体的知识产权工作内容及实现的目标。

  4.企业有一定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

  企业有相对稳定的知识产权获取途径,拥有有效发明专利3件(含3件)以上,或者拥有有效专利数量累计20件(含20件)以上,且有专利技术在其产品(方法)上得以应用。

  5.一年内企业无危害公共利益和信用不良记录,或者知识产权违法案件。

  6.未被选入一、二批的试点工作。

  二、遴选企业的程序

  (一)企业网上申报

  1.企业注册用户名、密码。

  2.登录后下载《山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企业申报书》(简称申报书)。

  3.如实填写申报书,并上传。

  (二)市管理部门初审

  1.网上审核。

  进行本辖区网上申报企业的信息审核,对于符合要求的通知报送申报书纸件一式两份,并签字盖章,附具提供的相关核实材料;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说明退出理由。

  2.材料审核。

  对企业报送的材料进行核实、审查,符合要求的盖章后上报(上传)省局;对于材料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明确退回,并说明理由。

  (三)省管理部门审核

  省局对于各市上报的企业申报书进行复核后,将情况通知各市。各市与企业签订合同反馈后,省局发文公布。

  市管理部门应将企业的有关材料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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