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海省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2-20    浏览次数:2
 

各州(地、市)发改委、水利(务)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和卫生部颁布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发改农经[2007]1752号)、《关于改进中央补助地方小型水利项目投资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农经[2009]1981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加强我省农村牧区人畜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水利厅,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青海省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青海省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normal align=center>二 〇 一 〇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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