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湖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24    浏览次数:2

2016年湖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点

 

近年来,在处置非法集资各成员单位及市州、县市区政府共同努力下,全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是,受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和全国整体形势影响,当前非法集资形势严峻,案件高发频发,涉案领域增多,作案方式花样翻新,个别地区案件集中暴露,并有扩散蔓延趋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有效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2016年,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和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办公室精心指导下,各级处非部门及成员单位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坚持努力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加大推动宣传教育,强化监测预警,落实案件处置,创新性地开展工作,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切实维护全省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一、不断完善处非工作机制

1.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建立立体化、社会化、信息化的监测预警体系,社区、乡镇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和优势,群策群力、群防群治,贴近一线开展监测预警和风险防范工作。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搜集企业融资风险信息,引进风险指标基数和分类评级制度,加强对搜集的风险信息判别工作,在现有预警信息公布基础上拓展信息覆盖面。加强各类信息分析研判,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2.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充分发挥省处非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加大督导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要坚持亲自过问,并明确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实行具体负责,明确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落实职责分工,优化工作程序,强化制度约束,提升工作质效。

二、加强处非宣传教育

3.认真开展宣传教育。在认真落实国务院处非联整体宣传规划基础上,抓紧建立省处非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规划,宣传主管部门协调推动,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指导落实,相关部门及省内主流媒体积极参与,各市州全面落实,省市县街道(乡镇)四级联动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省处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委宣传部要协调组织省级主流媒体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加强舆论引导。行业主(监)管部门要根据行业领域风险特点,结合投资者教育、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制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方案,有针对性开展本行业领域宣传教育活动。

4.创新宣教工作方式。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创新宣传教育方式,以群众喜闻乐见文艺表现形式,在各类文艺作品中融入处非内容,努力提高处非宣传受益群体。加强广告监测和检查,建立民间融资类广告发布审查制度,强化媒体自律责任,封堵涉嫌非法集资的资讯信息,净化社会舆论环境‘

5.加大处非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全省处非工作业务培训,邀请部际联席会议领导及有关专家授课,讲授处非政策、剖析典型案例、总结交流经验,探索建立省内网上教育平台,开创远程培训教育新模式,不断提高全省处非办系统工作人员能力水平和业务素质。市州及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加强对处非工作涉及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处非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6.加强重点领城防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密切协作,加强信息共享,对重点领域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绝不手软、绝不松懈,坚决依法惩处各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密切关注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P2P网络借贷等新的高发重点领域,以及投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教育机构、养老机构等新的风险点,加强风险监控。

7.加快案件处置力度。案件高发地区要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遏制案件高发态势,消化存量风险,最大限度追赃挽损,维护金融和社会秩序稳定。公安机关要统筹调配力量,抓住重点环节,会同有关部门综合采取措施,及时发现并快速、全面、深入侦办案件,提高打击效能。有关部门要全力配合,依法开展涉案资产查封、资金账户查询和冻结,积极协助提高案件处置效率。

8.注重抓好稳控工作。通过开门接访、设立热线电话、公布受理信箱等方式及时了解非法集资受害人的心声,做好  情绪安抚和法规政策宣教工作,劝导他们合法理性维权;深入墓层社区、村组、了解受害投资人中的特困群体,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切实予以救助;严厉追究鼓动组织受害投资人聚集进京、进省上访的不法分子法律责任,对散布谣言激化矛盾或采取暴力、胁迫、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方式宣泄情绪、讨要投资的投资人依法予以严惩。

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9.开展民间融资调研。各级处非工作部门要合理安排时间,深入开展民间融资调查研究,重点掌握当地民间融资情况、重点风险行业与企业、非法集资发案数量、主要特征、受害人的诉求、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机制、工作状态等信息,全面客观把握我省现阶段民间融资和非法集资形势,提前拟定应对预案,实现处置关口前移,为处非工作开展奠定良好墓础。

10.开展处非工作调研。深入各市州、县市区地开展处非工作调研,全面摸清和掌握全省非法集资总体情况;对其他省市区处非工作开展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借鉴,不断规范处非工作程序,提高处非工作能力。各市州、县市区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调研工作计划,确保处非调研工作有效开展。

11.制定出台政策文件。全面把握国务院去年59号文件精神实质,结合国务院处非联、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和我省处非工作实际情况,在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制定并下发专门实施意见及相关政策性文件,为有效遏制我省非法集资高发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提供制度保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五、认真做好基础工作

12.深入推进清理排查。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在清理排查活动中的积极性,尽快建立微信等新型监督平台,以有奖举报等方式鼓励群众加强对各类涉嫌非法集资行为活动的监督;增强各类金融机构社会责任意识,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大额异动及可疑异动账户的监测,及时上报相关信息;继续加强对养老机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农业互助合作社、P2P网贷平台、第三方理财等与民生息息相关、资金密集行业清理排查.

13.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各成员单位要主动沟通,认真履职,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实  现信息资源共同使用,打破部门封锁和行业界限,推动信息  互通共享。建立省市县三级处非工作信息沟通渠道,通过多形式、多途径收集信息,及时了解非法集资新情况、新问题,把握非法集资新规律和新动态,及时调整对策思路,及时加以针对性处置。

14.加强督促检查指导。省市县三级由上而下建立强有力检查督促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督导市县风险预警机制建设及风险排查、宣传教育月等专项活动开展情况、陈案处置结案及新发案件处置情况,通过督促检查,摸清情况、提出意见,加以精心指导,明确责任,推进工作,不断开创处非工作新局面。

15.加强基础支持工作。在当前非法集资高发多发形势下,要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人员、经费等保障工作。各级政府要保障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相关经费,并纳入同级政府预算,同时将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敢于担当、认真负责的同志选配到处非工作岗位,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要增配办案力量,整合办案资源,切实加快案件侦办,确保处非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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