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调研评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13    浏览次数:5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各国家级高新区: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引导和推动我省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和创新集群的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调研、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评估范围

  (一)调研对象

  1.全省范围内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

  2.近两年内计划申报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的省定产业集聚区。

  (二)评估对象

  根据《河南省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认定条件暂行办法》规定,对2011年以前(含2011年当年)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进行评估考核。

  二、调研评估方式

  为减少调研评估工作给基层单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调研评估工作根据对象不同采取不同方式进行:

  (一)调研方式。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以及近两年内计划申报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的区域,采取集中报送材料和个别现场调研的方式进行。

  (二)评估方式。对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的评估考核工作,采取集中报送材料,集中评估考核,一次性现场核查的方式进行。

  三、报送材料内容

  (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从以下几方面准备3000字左右的文字材料,并附相关图片和照片5-10张:

  1.基地整体概况。包括经济规模、在行业内的经济和技术水平、在当地经济中的地位、对当地GDP和财政的贡献率等(可量化的指标请按年度列出自基地认定以来变化情况);

  2.产业链发展情况。包括骨干企业及主导产品简介、骨干企业成长情况、关联配套企业数量及变化情况、企业间生产或协作情况、产业链关键环节的技术状况等;

  3.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包括中介服务机构、公共平台建设及功能发挥情况等;

  4.当地政府对推动基地建设开展专项工作情况。包括规划、措施及实施效果,领导小组组成及运行情况等。

  (二) 近两年内计划申报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的省定产业集聚区,请申报部门填写《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预申报表》(见附件1)。

  (三)2011年以前(含2011年当年)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请按照《河南省特色产业基地评估考核申请报告》要求准备材料(见附件2)。

  四、具体要求

  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于2013年3月22日前报至高新处,同时报送电子版(图片和照片要求jpg格式,不小于1M)。

  联系人:张卫风

  联系电话:0371-65951169

  电子邮箱:hnskjtgxc@126.com

  报送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2419室

  邮编:450003

  附件:

  1. 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预申报表  

       2. 河南省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评估考核申请报告

201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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