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南京市石臼湖固城湖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5-07-06    浏览次数:2

  

  苏政复〔2015〕54号

 

 

  省政府关于南京市石臼湖固城湖

  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

  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

 

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批准南京市石臼湖固城湖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请示》(宁政发〔2015〕91号)收悉。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经组织审核,原则同意《南京市石臼湖固城湖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望你市依据《大纲》,抓紧组织编制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和移民安置方案,尽量减少占地和移民数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措施,认真做好工程建设区和移民安置区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作。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szfu[2015]54(2015-06-1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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