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石家庄、保定、唐山、燕郊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和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组织2012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2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工作,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2年10月10日;2012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2年9月10日。申报材料均为一式一份。
二、有关要求
1、请各归口管理部门对认定和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明材料、知识产权情况等进行严格初审,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汇总表报科技厅高新处;请通知参加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务必于企业高企证书有效期内提交网上申报材料。
2、需办理更名手续的复审企业,请将复审材料及更名材料一同上报。在2011年(含)之前更名而未办理更名手续的企业,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已失效,不予复审。
3、2012年更名且未列入今年前两批更名公示的高新技术企业,参加与今年第二批复审更名企业同时进行的更名评审,更名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9月10日(已提交过纸质材料的也需重新提交),过期将不再受理。
二○一二年八月九日
附件如下:
1、2012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汇总表
2、2012年第二批申请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