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綵衣堂保护规划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5-07-06    浏览次数:2

  

  苏政复〔2015〕59号

 

 

  省政府关于綵衣堂保护规划的批复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批准公布綵衣堂保护规划的请示》(苏府呈〔2015〕6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綵衣堂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望你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导和督促常熟市将《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总体规划,严格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认真做好《规划》组织实施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文物保护与管理,确保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三、《规划》提出的各类文物保护与展示、环境整治、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实施前应制订具体方案并按程序报批。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szfu[2015]59(2015-06-2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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