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十一五”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1-14    浏览次数:1

省广播电视局:

为积极稳妥推进我省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广电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十一五”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10]2530号)要求,经研究,同意你单位报送的《青海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验收方案》,请你局负责组织力量,尽快按照国家验收工作的要求,开展我省“十一五” 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验收工作。

全省验收工作争取在3月底前完成,并在相关新闻媒体公布验收合格的行政村、自然村名单,接受社会监督。4月初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广电总局。

 

附件:关于认真做好“十一五”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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