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发证前公示(2013年第14批)

发布日期:2013-03-21    浏览次数:2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调整改革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的公告》(2009年第67号)等有关规定,以下单位经鉴定评审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现予以发证前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省局特种设备处举报。举报人须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对举报内容须提供相应证据。省局特种设备处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   联系人:李党建 李顺珍   电话:0791-86355818,0791-86355817   传真:0791-86355815   电子邮件:jxsjtsc@jxzj.gov.cn。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特种设备单位资格许可项目表
 
单位名称 评审机构 项目/级别 批准范围 备注
国营二六0厂 江西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协会 压力容器制造 D1、D2 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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