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确定2016年度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31    浏览次数:1

 

有关市州、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6年度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湘商秩〔2016〕3号)要求,经各市州、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申报,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审核,并经公示,确定益阳市和安化县、永兴县、通道县、靖州县、芷江县、洪江区、资阳区、赫山区等9个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为2016年度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单位。

请各项目单位务必严格遵守财政资金使用规定,并按照《湖南省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考核评估测评表》(见附件)的要求,抓紧项目实施。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有力领导下,争取编办、财政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切实落实编制、人员、经费和办公场地,购置必要的装备设施,建立12312商务举报投诉咨询服务中心;加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整合执法资源,拓展执法领域;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和规范执法文书,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将于2016年12月底前进行项目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将一律追回预拨资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联系人:廖长栗

电话:0731-82287103,电子邮箱:LCL1960@163.com

省财政厅对外经济贸易处,联系人:朱菀琴             

电话:0731-85165183

  

附件:湖南省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考核评估测评表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3月30日


附件:湖南省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考核评估测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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