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质监特发〔2013〕15号:江西省质监局关于批准九江检安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换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1    浏览次数:2

江西省质监局关于批准九江检安
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换证)的通知

赣质监特发〔2013〕15号

各设区市局: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等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协会鉴定评审,九江检安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符合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换证条件,新余新钢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新余新良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经江西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研究院鉴定评审,符合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换证条件,允许从事许可范围内的业务(见附件)。

江西省质监局
2013年3月21日
 

 

  附件: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许可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级别及批准 范围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 备注
1 九江检安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江西省九江市滨江东路228号   D1、D2级压力容器制造 TS2236023-2017 2016.12.31.止 换证  
2 新余新钢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良山镇   B级压力管道元件制造        B级无缝钢管用管坯(高压用热轧无缝钢管圆管坯,标准YB/T5137-2007,规格:Φ50~Φ155mm。 热轧合金结构钢圆管坯,标准:YB/T5221-1993,规格:Φ50~Φ155mm TS2736009-2017 2017.3.10.止 换证  
3 新余新良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良山镇   B级压力管道元件制造        B级无缝钢管用管坯(连铸圆管坯,标准:YB/T4149-2006,规格:Φ150~Φ220mm) TS2736010-2017 2017.3.10.止 换证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