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2015年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农〔2015〕64号)精神,为做好探索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资金支持方向
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要充分利用农业资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与二、三产业联动与融合,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附加值,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形成农业产业新业态和商业模式,实现农业产业链延伸和产业功能拓展,促进当地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资金支持内容:
A类:产业链延伸型融合。农业产业链是由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收储、物流和销售等环节构成。农业生产通过对内优化整合,对外延伸拓展,实现农资供应、生产、加工和销售环节的有机整合,产生“1+1>2”效应,增加农业附加价值,提升农产品综合利用率。
申报要点:如何依托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生产、加工、物流、销售等,建立产业延伸、产业闭合等多种形式的联农惠农机制。
B类:社会化服务型融合。依托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构建农业生产产前、产中和产后全过程服务,发展为农服务市场,提升农业生产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和社会化程度,实现从关键环节向全程化社会服务转变,从小规模经营服务向大规模服务转变。
申报要点: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现状,参与社会化服务的组织、分工协作情况,服务履约情况,服务质量考核和绩效评价方案等。
C类:农业新业态型融合。挖掘农业在生态休闲、旅游观光、农耕文化、科技教育等的价值,拓展农业发展的领域和空间。
申报要点:如何利用本地规模特色农产品、特有农业资源,开发农业旅游、文化和科教等新型农业业态,发展创意农业、体验农业、农事节庆等。
D类:产业集聚型融合。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积聚土地、资金、科技、人才等要素,打造农业产业集聚平台,形成产业集聚和主体集群,提高生产效率、交易效率和创新效率,实现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
申报要点:区域农业规划、区域内主体发展概况、产业集聚面临的共性问题,财政资金支持产业集聚平台建设实施方案,集聚平台建成后为产业发展带动作用等。
E类:“农业+互联网”型融合。支持农业公共基础数据库建设,支持农业要素(农业劳动力、农资、农业机械)资源整合平台建设,支持农产品生鲜电商(供求信息、冷链配送、农产品质量安全)平台建设等。
申报要点:互联网如何切入农业,财政资金支持互联网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平台建成后为产业发展带动作用等。
F类:上述内容综合创新。
二、项目申报
(一)农业一二三产融合涉及面广,项目以各市、县(含由原建制县整体划转的农业大区)为单位申报,编制整体方案,资金申请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二)项目立项采取竞争性项目评审。对各地上报申报方案,重点评审以下内容:
1.项目总体思路;
2.融合机制的构建、商业模式的建立;
3.目标合理性与实施可行性;
4.项目创新性;
5.项目实施措施完整性。
(三)项目自愿申报,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申报截止日期为7月31日(过期不再受理)。联系人:王芃,电话025-83633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