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第一次蔬菜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25    浏览次数:1

山东省农业厅文件

鲁农质监字〔2015〕32号


山东省农业厅
关于开展2015年第一次蔬菜质量安全
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农委),有关农业质量检测中心:
  为加强蔬菜质量安全管理,经研究,确定于近期开展2015年第一次蔬菜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请各地按照《2015年第一次蔬菜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抽查工作顺利进行。

  一、要高度重视,全力支持

  蔬菜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是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措施。各市要高度重视,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抽样和样品预处理等工作,积极协调受检单位配合抽检,确保监督抽查工作顺利进行。凡拒绝抽检的受检单位,要依法依规处理。

  二、要客观公正,保证质量

  承担监督抽查任务的质检机构要严格按照《监督抽查工作方案》开展工作,不得擅自改变,不得将监督抽查检测任务委托其他检测机构承担。检测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科学、公正地做好检测工作。检测结果不合格的,要在结果确认后第一时间报送省农业厅和被抽查地农业部门。

  三、要及时跟进,依法查处

  此次监督抽查重点抽检高毒、剧毒农药,任何基地和生产单位不得拒绝抽样。凡是在样品抽取环节不配合,或监测出不合格样品的,各市要立即配合执法单位,严格执法。县级以上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监督抽查过程中确认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查处和督促整改。对属于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移交。

  抽检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廉政建设有关要求。

  工作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

  联系人:张 平 邱庆浩

  电 话:0531-67866093 67866352


                   山东省农业厅
                   2015年5月22日 
 
 

 山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5年5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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