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01    浏览次数:1

关于印发《湖南省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

   现将《湖南省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商务厅

2016年3月25日

 

 

湖南省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1号)、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湘安〔2016〕4号)精神,按照省政府、省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制定2016年全省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为指导,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以预防商贸领域安全事故为中心,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为重点,在全省全面开展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努力促进全省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方式“三个转变”,即由行政管理模式向依法治理机制转变,由运动式集中整治向常态化监管执法转变,由主要代替企业排查隐患向通过执法督促企业自觉排查隐患转变。推动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步入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实现全省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主要内容

  (一)健全监管体制机制。按照省安委会要求,建立四项制度: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记录制度,坚决做到不执人情法、不办关系案;二是建立对企业和下级部门“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抽查机制,确保执法效果;三是建立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案件移送制度,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四是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制度,各地要根据相关规定按时上报和每个季度公布一次纳入“黑名单”管理单位信息。

  (二)开展“两月一行动”活动。按照省安委会“两月一行动”的要求,结合商贸领域实际,有针对性地每2个月组织开展一次商贸领域专项执法行动并进行通报,半年进行一次阶段性总结。各市州商务部门要根据省厅监管执法年“两月一行动”工作安排(附件1),制定本部门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于4月15日前报厅流通处,每次专项行动总结材料于次月15日前报厅流通处。

  (三)全力配合联合集中执法。各级商务部门要积极参与、配合安监部门或有关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牵头的联合集中执法活动,结合“打非治违”、重点行业领域整顿关闭攻坚战以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对问题和矛盾集中以及监管任务繁重的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不定期开展联合集中执法行动(与“两月一行动”相结合),攻坚克难,破解难题,查办大案要案,形成震慑。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4月15日)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湘安﹝2016﹞4号)和《湖南省商务厅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4月15日前报厅流通处),并进行专题动员部署。

  (二)集中推进阶段(4月15日-11月30日)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指定的方案,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监管执法年”各项工作落实,认真做好“两月一行动”,每月10日前向厅流通处报送监管执法工作情况月报表(附后),组织开展暗访暗查或督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

  (三)总结完善(12月1日-31日)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的总结工作,查摆问题、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商务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分管负责人要专题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带队督导执法工作。要结合本地和行业实际,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

  二要强化工作措施。各级商务部门要通过组织学习、培训等方式,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要加强督查检查、考核,促进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三要严格信息报送。市州商务部门开展“监管执法年”活动的有关工作总结、信息表格请严格按照要求和时限报送。信息报送不及时、工作不认真负责、推动不力的,厅安委会将进行通报批评。

厅流通处联系电话(传真):0731-82287079

邮箱:44605053@qq.com

 

附件:1.“监管执法年”两月一行动工作安排
   2.  联合执法工作情况月报表


 

附件1

监管执法年“两月一行动”工作安排

 

序号

时间

工作任务

工作内容

1

3月

研究制定执法年具体方案;开展春节两会专项执法行动。

1.专题研究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并就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组织开展春节两会期间专项执法行动。

2

3-4月

开展复工复产专项执法行动。

开展以复工复产安全为重点的专项执法行动。

3

5-6月

开展汛期专项执法行动;通报“两月一行”情况。

1.开展汛期安全生产集中执法;

2.对上期“两月一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通报。

4

7-8月

开展高温季节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执法监察;总结上半年“两月一行动”和执法情况并通报。

1.开展高温季节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

2.开展执法监察行动,厅安委会、各市州商务部门对下级部门监管执法工作进行监察督导;

3.对“两月一行动”和监管执法年工作情况进行半年总结并通报。

5

9-10月

开展国庆期间联合执法行动;开展工作督查;通报“两月一行动”情况。

1.配合开展多部门集中执法、联合执法行动,保障国庆黄金周生产安全;

2.对各级监管执法年工作情况开展督查督导;

3.对上期“两月一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通报。

6

11-12月

开展执法监督监察行动,进行监管执法工作总结。

1.以岁末年初生产安全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2.组织开展执法监察行动和总结监管执法年工作。

 

 

附件2

联合执法工作情况月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项  目

单位

本月数

累计数

组织(包括日常、集中、联合、专项等)执法活动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检查生产经营单位

 

 

下达执法文书

 

 

立案调查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济处罚

万元

 

 

已到账

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价值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照

 

 

取缔关闭

 

 

问责领导干部

 

 

行政拘留

 

 

抓捕涉嫌犯罪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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