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办发〔2015〕67号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宿迁市
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一村一品一店”
促进农民创业增收情况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宿迁市人民政府《发展“一村一品一店”促进农民创业增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借鉴。
近年来,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加快推进,互联网等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宿迁市抢抓发展机遇,把农村电子商务作为推进农民创新创业的重要领域,大力扶持“一村一品一店(网店)”发展,以电子商务引领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和农产品销售,带动农民返乡创业、自主创业,取得了积极进展。他们的主要做法包括:尊重基层群众创造,点燃互联网时代农民创新创业新梦想;培育特色产业和品牌农产品,构筑“一村一品一店”发展新优势;大力推动电商平台建设,注入“一村一品一店”腾飞新动力;强化多元主体培育,掀起“一村一品一店”创业新高潮;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营造“一村一品一店”发展新氛围。这些做法,顺应了新常态下促进经济发展的新要求,把握了现代流通业的新特点,切合了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的新变化,找到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新增长点,具有重要意义。宿迁市发展“一村一品一店”,推动农民创新创业的政策举措有力有效,值得认真总结推广。
当前,全省上下正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投身改革发展生动实践,努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在农村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力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农民增收致富、农村繁荣兴旺,是“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扶持新形势下农民创新创业的部署要求,组织动员基层干部群众勇于创新、大胆创业,掀起农民自主创业、返乡创业、联合创业和创新科技、创新机制、创新业态的新热潮。
一、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创业
大力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他们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业服务业以及农技推广、贸易营销、农资配送、信息咨询等,带动更多农民创业增收。
二、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带动农民创业
加强对农民电子商务知识技能培训,引导创建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落实支持农民网络创业的政策措施,改善政府服务环境。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加快运用信息技术改造农业农村,大力发展“农业+互联网”新经济形态,利用互联网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农民信息化素质,带动更多农民增收致富。
三、引导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农民创业
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不断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业。采取有力措施,做大做强农业和农村服务业。发挥农业多种功能,引导农民发展休闲农业、创意农业、农家乐和乡村旅游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农民创业空间。
四、壮大特色产业带动农民创业
根据市场需求和当地资源禀赋,打造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办好农民创业园、创业点,提高特色化、品牌化、专业化水平。充分开发乡村、乡土、乡韵潜在价值,发展劳动密集型、环境友好型产业,鼓励更多农民在家门口创业,引导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宏观经济环境和农村经济社会发生的深刻变化,充分认识推动农民创新创业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创新的思路、务实的作风,激发基层干部群众创新创业热情,搭建好平台,提供好服务,落实好政策,选树好典型,进一步形成农民创新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就地就近就业的新格局,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作出更大贡献。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及附件:szbf[2015]67(2015-07-1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