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地、市)发展改革委:
现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11]24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此次检查由省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州(地、市)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负责本辖区涉农收费监督检查工作,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对部分地区实施直接检查并进行抽查。
二、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检查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专项检查不走过场。
三、各地在检查中要坚持原则,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明确、价格违法事实清楚的案件,要严肃查处。对一些违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四、检查结束后,各地要对检查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并于4月30日前书面上报我委(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并认真填写《检查情况汇总表》,同时报送涉农价格专项检查调研报告和两个典型案例。
联系人:倪积才 张蔚 电话:0971-6158846
传 真:0971-6158717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