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2-25    浏览次数:2

 

各州(地、市)发展改革委:

现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11]24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此次检查由省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州(地、市)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负责本辖区涉农收费监督检查工作,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对部分地区实施直接检查并进行抽查。

二、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检查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专项检查不走过场。

三、各地在检查中要坚持原则,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明确、价格违法事实清楚的案件,要严肃查处。对一些违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四、检查结束后,各地要对检查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并于4月30日前书面上报我委(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并认真填写《检查情况汇总表》,同时报送涉农价格专项检查调研报告和两个典型案例。

 

联系人:倪积才   张蔚           电话:0971-6158846

传   真:0971-6158717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