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春季农资打假工作督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12    浏览次数:2

各市州农业委员会:

为贯彻2016年全国和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督促各地落实农资打假工作措施,查处农资市场违法行为,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我委决定对全省农资打假工作开展督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4月中下旬,到各市州、县市区督查的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

自行确定和衔接。

二、督查内容

各地2016年农资打假工作部署与领导参与、工作方案制定落实、工作经费安排、市场检查、违法案件查处和农资市场供应及规范、“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放心农资店”建设及落实“双随机”工作等情况。同时,听取规模种植主体和农民对农资供应、农资打假的反映意见。

三、督查方式

每个市州随机抽查2—3个县市区。

(一)听取汇报。听取市州和县市区今年农资打假工作专题汇报。

(二)查阅资料。查阅今年农资打假工作方案、文件、领导讲话、会议记录、经费安排、市场检查记录、违法行为查处案卷等档案资料。

(三)市场检查。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到被抽查县市区城区和3—5个乡镇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门店),检查农资生产经营情况;走访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资消费主体及农资生产经营者,听取意见建议。

四、督查分工

本次督查由省农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冬贵同志带队,设4个督查组,由委法规处、委种子处、省土肥站、省农药检定所相关人员组成,每个组督查2—4个市州,具体督查组及分工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对各市州进行督查的县市区名单由各督查组自行确定,对检查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门店)由督查组随机确定,不得由当地农业部门指定。

(二)各地要积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指派具有农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配合开展市场检查;认真总结本地区农资打假工作开展情况,如实汇报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

(三)各督查组要认真对照全国和全省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等工作部署要求,真督实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向当地农业部门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需要立案查处的要及时依法立案。

(四)各督查组要实事求是、及时汇总督查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于4月27日前报委法规处。联系人,聂建刚;电话,0731—84469406、13687387719;电子邮箱,4417885@163.com。

附件:春季农资打假工作督查人员分工表~$附件.doc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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