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知识产权局、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湖南省强省建设,认真抓好增量提质、保护创新、转化运用和自身建设,形成科学有效的导向和激励机制,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市州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办法
请各市州知识产权(专利)工作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按照《2016年湖南省市州知识产权工作绩效评价标准》(附件1)的要求做好相应工作,并将年度工作总结的电子版于2017年1月5日前报省局办公室。
二、结果运用
按地域和经济发展状况将14个市州分为长株潭地区(长沙、株洲、湘潭)、湘中北地区(岳阳、常德、益阳、娄底)、湘南地区(衡阳、郴州、永州)和湘西地区(邵阳、张家界、怀化、湘西)4个区域进行考评。根据《评价标准》和各市州局自评情况进行评分,将4类区域得分最高的以及其余综合成绩排名前2位的6个市州局授予“2016年度湖南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予以奖励。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李涛
电 话:0731-88852427
邮 箱:hnipobgs@126.com
附件:2016年湖南省市州知识产权工作绩效评价标准.doc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
2016-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