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2016年在全省市州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绩效评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18    浏览次数:1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湖南省强省建设,认真抓好增量提质、保护创新、转化运用和自身建设,形成科学有效的导向和激励机制,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市州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办法

请各市州知识产权(专利)工作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按照《2016年湖南省市州知识产权工作绩效评价标准》(附件1)的要求做好相应工作,并将年度工作总结的电子版于2017年1月5日前报省局办公室。

二、结果运用

按地域和经济发展状况将14个市州分为长株潭地区(长沙、株洲、湘潭)、湘中北地区(岳阳、常德、益阳、娄底)、湘南地区(衡阳、郴州、永州)和湘西地区(邵阳、张家界、怀化、湘西)4个区域进行考评。根据《评价标准》和各市州局自评情况进行评分,将4类区域得分最高的以及其余综合成绩排名前2位的6个市州局授予“2016年度湖南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予以奖励。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李涛

电  话:0731-88852427

邮  箱:hnipobgs@126.com

 

 

 

附件:2016年湖南省市州知识产权工作绩效评价标准.doc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

                                    201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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