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2013年公开遴选
公务员面试及有关工作公告
根据《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机关201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41号)要求,现将我委201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及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机关201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41号)的规定,参加省农委机关综合职位面试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近期省内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的原件及复印件,于11月26 日上午9:00—11:00到省农委(合肥市徽州大道193号)办公大楼六楼第五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加试)资格,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考生复审合格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加试范围、时间、方式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6:1,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加试、考察环节均按此原则确定)。实际人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职位计划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一)面试、加试范围: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二)面试、加试时间:面试、加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按通知时间到省农委办公楼六楼礼堂报到,未准时报到者视作自动弃权处理。
(三)面试、加试方式:
1。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和其他综合能力。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分数当场公布。
2。 加试方式:加试满分为100分。加试内容:主要是机关公文写作,时间安排在面试之后,与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为面试合成成绩。
面试成绩、加试成绩、面试合成成绩均保留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方法处理。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合成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遴选职位名额不足3人的,差额1人。考察人选少于或等于职位遴选计划的,按同职位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由省农委组织实施,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四、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省农委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经省公务员局审定后,分别在省公务员局、省农委和遴选人员原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可领取报到通知书。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其间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附件:省农委2013年遴选公务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附件
省农委2013年遴选公务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职位代码 |
录用人数 |
专 业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30036 |
2 |
农业经济管理 |
30010105004 |
70 |
30010105001 |
69 |
|||
30010105002 |
67.5 |
|||
30010105003 |
67.5 |
|||
30010105007 |
67.5 |
|||
30010105005 |
67 |
|||
30010105006 |
65.5 |
|||
30010105008 |
64.5 |
|||
30010104929 |
63 |
|||
30010104930 |
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