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知发(2016) 29号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6年湖南省知识产权系统执法维权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29    浏览次数:1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部署,我局根据《2016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执法维权工作方案》和局党组年度“五件实事”的重点工作安排,制定了《2016年湖南省知识产权系统执法维权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

                                                          2016年4月21日

 

 

2016年湖南省知识产权系统执法维权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2016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执法维权工作方案》,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促进专利行政执法能力提升,提升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水平,根据湖南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密围绕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为中心,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基本目标,大力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办案和维权援助工作,有效打击专利侵权假冒行为,不断激发创新创业热情,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建设创新型湖南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目标

(一)专利行政执法案件。全省每一专利行政执法单位每季度至少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一次以上的执法活动,每年必须办理一定数量的专利纠纷案件和假冒专利案件,办理一批精品案件。积极开展展会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有效维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精、作风过硬的市州专利行政执法专业工作队伍,每一市州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专职执法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不少于3人)。全省具有较高水平、精通知识产权法律的骨干执法人员不少于30人,县市区熟悉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执法人员不少于300人,持有专利行政执法证件的达到500人。

(三)进一步规范专利行政执法。进一步强化市州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政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执法办案工作档案管理。以信息化、自动化为手段,大力推进专利行政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利用,有效规范完善专利行政执法程序,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四)加大行政执法考核力度。进一步强化市州、县(市)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政意识,深入做好专利行政执法督查和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每一市州每两年组织一次辖区内县市区专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基层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力争专利行政执法案件规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100%。

(五)健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深入落实专利行政执法办案案件报备机制、三级执法协作机制等制度,健全完善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考核评价制度、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督查制度、专利行政执法协作机制、专利行政执法信息报送公开制度、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激励机制,大力推进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强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专利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将扎实推进与扩大声势结合起来,创新 “护航”等专项执法行动工作内容和方式,以专项行动推进执法办案的全面强化。聚焦我省优势产业、创新资源集聚区及各类大型商品集散地,每季度组织一次全省范围的联合检查和办案行动。坚决查处食品药品、环境保护等涉及民生领域的侵权假冒行为,有效打击群众反映大的专利违法行为。二是积极开展重点领域专利行政执法保护。深入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闪电”专项行动,积极探索互联网时代政府知识产权执法监管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网络监管、线索共享、案件研判与办案协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强化展会专利保护,将事前预防、事中事后监管结合起来,大力加强展会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力度。三是狠抓执法办案质量,规范专利行政执法。进一步强化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政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覆盖立案、处理、结案全流程的动态监控机制,强化执法办案质量。组织开展全省典型案例研讨暨优秀案卷点评会,严格执法办案档案管理。有效规范完善专利行政执法程序,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二)创新执法工作机制

一是探索建立执法指导机制。积极探索执法办案指导工作机制,提高执法决策与行动协调性。二是完善执法工作流程,研究制定执法办案调度、统计通报制度,有效提高各执法单位的办案数量和质量。三是建立健全跨部门知识产权联合保护机制,积极健全与海关、工商、版权、质检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强化与司法部门的工作衔接,深入推进专利纠纷调解司法确认工作开展。四是强化市、县(市、区)联合执法机制,协同开展各项专利执法工作,完善各执法单位间的案件移送、协助调查、案情通报等制度。五是完善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激励制度,探索市州执法装备建设有效举措,分批次、有重点地支持市州完善专利执法基础设施。

(三)推进执法队伍建设

依法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工作队伍建设,积极完善专利行政执法工作队伍,建立执法办案骨干的培育和激励机制,增强执法队伍稳定性,推进建立专业化、职业化执法队伍。4月中旬开展一次全省专利执法上岗培训,积极扩充专利行政执法专职人员数量,保证有一支稳定发展的执法工作队伍。加快培养执法业务骨干,通过巡回口审、现场观摩、案卷点评等多种形式提高我省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结合实际,采取挂职交流、顶岗学习等方式,建立省、市州专利行政执法机构交流学习机制。充分利用案例研讨、现场口审和执法督导等形式,组织专利执法专题研讨交流活动。

(四)加大维权援助工作力度

强化维权援助中心发现案件线索、支持执法办案的功能作用,进一步深化举报投诉跨区域协作配合,推动在全省各市州建立省级维权分中心,拓展、畅通维权援助服务渠道,构建全方位、高效能的知识产权维权网络。充分发挥维权援助专家力量,进一步健全专利侵权判定、咨询机制,积极为各类相关侵权纠纷提供咨询意见。开通并运营12330微博、微信公众号,及时为公众推送重要的维权信息,为维权信息的传播与知识的交换提供平台。深化知识产权举报投诉跨区域协作配合,及时受理移交案件线索,反馈办案结果。探索建立展会维权协作机制,积极介入各类大型展会,开展维权服务。加强对创新人才与优势产业的知识产权维权服务,大力提高服务的针对性与专业性,建立维权中心与相应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的支持配合机制,形成合力,有效促进优势产业的健康发展。

(五)开展“4·26”宣传周活动

从4月20日开始,通过广场活动、网站、报纸等方式向社会宣传专利知识,开展普法宣传和行政执法活动,大力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执法人员在专利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向经营户宣传专利保护知识,提高经营单位和社会公众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假冒、冒充商品进入流通环节,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及时曝光专利违法案件;组织举办面向流通领域相关人员专利保护知识的培训。

(六)加强专利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与报送

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专利行政执法案件公开信息的内部审核机制和档案管理制度,案件信息公开前应当依法进行保密审查。进一步加强假冒专利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和相关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履行信息公开审批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案件报送工作,及时提交案件信息、制作案卷公开材料,依法、规范报送专利行政执法办案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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