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24    浏览次数:3

鲁经信技〔2015〕172号

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有关单位: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5]467号)(附件,本通知可在山东创新网www.ctisd.com下载)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组织企业申报2015年度质量标杆。

  申请企业请按照《质量标杆申报材料编写说明》(见附件)编制申报材料,并附组织单位推荐意见,请于7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专用邮箱,纸质版邮寄至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会。

  联系人:省经信委科技处  王 冕

  省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会 袁 伟   毕 壹

  联系电话:0531-86902744

  邮寄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41号 邮编:250011

  专用邮箱:yw86902744@163.com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5]467号)[点击下载]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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