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央安排我省为6000万元,用于支持沂蒙革命老区建设小型公益设施。按照公平性、生产公益性、集中资金投入和地方自主选择项目等原则,我省遴选6个县(市)作为2014年项目县。根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小型公益设施建设项目操作指南》(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对国务院扶贫办2014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扶贫设施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项目规划,201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小型公益设施建设项目总投入6798.8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6000万元、整合相关资金615.15万元、农户自筹和投劳183.66万元,重点支持开展交通设施建设、水利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具体为:交通设施建设投入6038.81万元,修建生产路∕机耕道等209.34公里;水利设施建设投入760万元,修建灌溉蓄水池50口、 塘坝3口、 灌溉渠48公里。
通过项目实施,大大改善了革命老区县贫困村、贫困农户的生产条件,解决了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
附表1
2014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
小型公益设施建设项目县名单
项目市 |
项目县(市) |
淄博市 |
沂源县 |
泰安市 |
新泰市 |
临沂市 |
沂南县、 莒南县、 费县、 蒙阴县 |
附表2
2014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
小型公益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安排表
项目县(市) |
金额(万元) |
项目县(市) |
金额(万元) |
蒙阴县 |
1200 |
沂源县 |
1200 |
沂南县 |
1000 |
费县 |
1000 |
莒南县 |
800 |
新泰市 |
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