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信委、文物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文物保护装备产业化及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工信厅联装函〔2015〕427号)转发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认真填写项目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各市经信委、文物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将会签文件连同申报材料一式12份(附电子光盘2份),于2015年8月7日前,报省经信委、省文物局(各一式六份、电子光盘一份),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 经信委装备产业处:陈克全 0531-86062044 省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孟繁同0531-68609838 附:《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文物保护装备产业化及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工信厅联装函〔2015〕427号)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东省文物局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