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传统产业)创新类会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24    浏览次数:1

 

各市党委组织部和政府经信委、财政局,有关省属企业:

  按照《关于实施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的意见》(鲁办发〔2014〕36号)、《泰山产业领军人才传统产业(创新类)实施细则(试行)》(鲁组发〔2015〕3号)要求,以及省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省经信委将组织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传统产业)创新类会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评形式

  本次会评采取答辩形式进行,每个申报人选总答辩时间不超过25分钟,其中陈述时间不超过15分钟,申报人主要陈述申报人选及申报单位情况、项目总体思路和计划、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回答评委提问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二、会评地点及时间安排

  地点:济南市舜耕山庄贵宾楼

  时间:7月28日-29日(两天)

  三、有关要求

  各市经信委负责通知所属单位来济答辩并做好相关组织工作,有关省属企业直接按照本通知来济答辩。请各答辩人于答辩前1小时到场等候并签到(早上8:50之前答辩的,统一7:50到场等候)。主答辩人须为申报人选本人,进场参加答辩的除申报人选本人外,申报单位可以派2名以内相关负责人或团队核心成员陪同答辩。申报人选本人要持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待工作人员查验。各参评单位要将准备的演示课件于7月25日前报送所属市经信委(省属企业直接报送省经信委),各市经信委汇总后于7月27日早10点前报省经信委,具体答辩时间由当地经信委通知企业。

  请各参评单位自行安排来济食宿,会评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王 冕

  联系电话:0531-86901986

  电子邮箱:sdjxwkjc@163.com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7月23日

  关于组织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传统产业)创新类会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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