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转发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处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8-25    浏览次数:2

各市、县、自治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省安监局领导的批示精神,现  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转发<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处分规定>的通知》(安监总厅〔2010149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领会,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转发《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处分规定》的通知(安监总厅〔2010149号)

 

 

 

二○一○年nth="8" day="18"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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