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建设单位:
你单位经湘潭市、常德市、郴州市农业委员会以及安化县农业和粮食局呈报关于批复201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文件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委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初步设计文本进行了认真审查,根据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及专家审查意见,现予以批复。
一、同意你们委托湖南省粮油科学研究设计院、湖南省农业咨询中心、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设计研究总院和农业部南京设计院等单位编制的初步设计文本,请严格按照本批复的项目建设目标、建设性质、建设期限、建设内容、投资规模(详见附件1)精心组织项目实施。
二、请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项目,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和行政领导监管责任制,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同时要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注重档案资料完整。
三、认真执行《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切实落实好项目配套资金,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
四、请你们据此批复,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和开工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争取早日建成投入使用,充分发挥项目投资效益。同时,在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ac.agri.gov.cn)上填报项目初步设计,并于每月3日前填报截至上月底项目进度、资金支出等相关信息。
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农口中央预算内投资总结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分别于当年7月3日和下年1月5日前,报送项目半年和全年总结,总结材料包括投资安排及到位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监管措施、项目效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关建议等内容。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