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推进“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6-07-11    浏览次数:2

  各市州农委(畜牧水产局),各市县区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委机关各处室、委直各单位:

  根据《农业部关于推进“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农质发[2016]6号),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三品一标”发展的重要意义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以下简称“三品一标”)是我国重要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经过多年发展,我省“三品一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新形势下,发展“三品一标”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农产品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是适应公众消费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手段。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三品一标”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加快推进我省“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三品一标”工作总体要求

  (一)发展思路

  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坚持市场导向,加强分类指导,注重示范引领,紧紧抓住农产品供给侧结构改革的契机,提升品质,打造品牌,全面推进“三品一标”产业的健康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立足安全管控,在强化产地认定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产地准出功能;绿色食品突出安全优质和全产业链优势,引领优质优价;有机农产品彰显生态安全特点,因地制宜,满足公众追求生态、环保的消费需求;农产品地理标志突出地域特色和品质特性,带动优势地域特色农产品区域品牌创立。

  (二)基本原则

  一是严把质量安全,持续稳步发展。产品质量和品牌信誉是“三品一标”核心竞争力,必须严格质量标准,规范质量管理,强化行业自律,坚持“审核从紧、监管从严、处罚从重”的工作路线,健全退出机制,维护好“三品一标”品牌公信力。

  二是立足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发展。依托各地农业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基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认真总结“三品一标”成功发展模式和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基地典型引领作用,因地制宜地加快发展。

  三是政府支持推进,市场驱动发展。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在政策引导、投入支持、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引导作用,营造有利的发展环境。牢固树立消费引领生产的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品牌引领作用,推动农产品供给侧结构升级,广泛拓展消费市场。

  (三)发展目标

  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推进,使“三品一标”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三品一标”获证产品数量年增幅保持在6%以上,稳步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复查换证率(续展率),全省“三品一标”有效认证总数达到3500个以上。加强产地环境治理,产地环境监测面积占食用农产品生产总面积的40%。创建1000个“三品一标”产品生产基地,重点建设100个绿色(有机)食品示范基地,发展50个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获证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率先实现“三品一标”产品可追溯。

  (四)产业布局

  通过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治理,推行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农产品在“十三五”末基本达到无公害农产品的要求。无公害农产品重点抓好蔬菜、大米、生猪、家禽、水产等菜篮子、米袋子产品,确保大宗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适应国内市场准入的要求。

  根据优势和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绿色食品,重点发展蔬菜、水果、植物油、大米、饮品、茶叶、蛋类、湘莲、特色畜禽、特色水产等10大类绿色食品产业。环境良好的山丘区要加快发展有机茶叶、有机水果,大中型水库库区和湖岔河坝大水面发展有机水产品。

  要重点扶持各地特色产业的地理标志登记,通过5年努力,将全省地方特色农产品知名品牌基本上都登记为农产品地理标志,并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

  三、推进“三品一标”发展措施

  (一)大力开展基地创建。加强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地安全管理和产地环境治理,促进农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为“三品一标”的生产奠定地力基础。以农业标准化建设为依托,大力推动规模化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创建,稳步推动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建设。以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龙头企业为依托,建设一批绿色(有机)食品示范基地,通过资金支持、政策引导、整体对外宣传、构建销售网络平台等措施,打造一批规模大、品质优、品牌响的绿色有机农产品企业,带动全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扎实推进以县域为基础的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示范创建,积极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优秀持有人和登记保护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示范创建。

  (二)严格认证审核和监管。严格产地环境监测、评估和产品认证检测,严把获证审查准入关。切实将无公害农产品标识与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机结合,实施顺畅快捷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严格规范“三品一标”标志管理,严查冒用和超范围使用“三品一标”标志等行为。健全淘汰退出机制,严肃查处不合格产品。推进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认证管理、质量监管、风险评估、应急管理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强化获证单位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指导生产企业建立完善过程管理、包装标识、检验检测、质量追溯、预警分析、内部培训与内部检查员等制度。

  (三)加强品牌培育宣传。加强品牌培育,将“三品一标”作为农业品牌建设重中之重。督导获证产品正确和规范使用标识,不断提升市场影响力和知名度。积极组织“三品一标”企业参加“绿博会”、“有机博览会”、“地标农产品专展”等专业展会,支持“三品一标”产品参加全国性或区域性农产品展会。依托湖南日报、湖南广播电视台、湖南农业信息网等新闻媒体,加强“三品一标”品牌宣传、科普解读、生产指导和消费引导,加大公益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三品一标”产品在消费者心中的认知度和公信力。办好《湖南绿色食品网》和《湖南无公害绿色食品网上超市》,加强“三品一标”产品的市场对接,为“三品一标”产品构建市场营销平台和产销联动合作机制。

  (四)推动改革创新。结合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等农业项目创建,开展“三品一标”标准化生产示范,辐射带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提升。围绕国家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要求,大力推广优质安全、生态环保型肥料农药等绿色生资,全面推行绿色、生态和环境友好型生产技术。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中,积极开展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减量化施用和考核认定试点。加快推进“三品一标”信息化建设,鼓励“三品一标”生产经营主体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生产信息管理,实现生产经营电子化记录和精细化管理。推动“三品一标”产品率先建立全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开展“三品一标”产品质量追溯试点。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把发展“三品一标”作为推动现代农业建设、农业转型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抓手,纳入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计划。要实行责任制,统筹部署,整体推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优质品牌农产品的需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提出本地区加强“三品一标”工作的具体意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建立“三品一标”工作责任制,实行目标考核,将“三品一标”工作列入现代农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指标。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同级财政部门支持,将“三品一标”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要争取长期的、稳定的“三品一标”财政专项资金投入,鼓励将认证产品纳入地方财政补贴和奖励范围。要加大对“三品一标”发展的支持,将“三品一标”作为考核和评价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百企千社万户”和“百片千园万名”工程、蔬菜基地等建设项目的重要指标。在申报各类农产品生产经营性投资项目、农业生产性奖补项目时,将“三品一标”企业和“三品一标”产品作为重点支持对象或必要条件。省农委逐步加大对“三品一标”认证工作的支持,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认证检测费补贴,特别是对国家级贫困县绿色食品认证检测费补贴。

  (三)强化体系队伍建设。将“三品一标”队伍纳入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建设。按照“四有”(有职能、有机构、有人员和有经费)的要求,不断健全“三品一标”工作机构,明确职能,充实人员队伍,做到市县两级有专门管理机构,乡级有专门管理人员。加强认证企业内检员的培训和管理。充分发挥专家智库、行业协(学)会和检验检测、风险评估、科学研究等技术机构作用,为“三品一标”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湖 南 省 农 业 委 员 会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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