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苏州市黎里镇总体规划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5-07-30    浏览次数:2

  

  苏政复〔2015〕66号

 

 

  省政府关于苏州市黎里镇总体规划的批复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审批苏州市黎里镇总体规划(2013-2030)的请示》(苏府呈〔2015〕3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报送的《苏州市黎里镇总体规划(2014-2030)》。

  二、你市要按照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求,统筹做好黎里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注重转变发展方式,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存,积极发展旅游业等现代服务业,努力把黎里镇建成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生活舒适、社会和谐的历史文化名镇。

  三、合理控制城镇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到2020年,中心镇区规划人口规模26万人,建设用地控制在34.95平方公里以内;到2030年,中心镇区规划人口规模32万人,建设用地控制在38.18平方公里以内。

  四、优化中心镇区空间布局,形成“东主西副”的空间结构。合理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对常嘉高速公路以东与居住用地混杂的工业用地逐步实施搬迁,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和绿地建设,完善镇区路网结构,优化各类交通组织。加强水系与路网、公共服务设施和开放空间的有机结合,强化生态保护和景观塑造,凸显江南水乡风貌特色。

  五、按照真实性、完整性和可持续性原则,充分挖掘历史文化内涵,做好历史街巷、水系、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等物质文化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存的保护工作。严格按照规划开展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整治,保持并延续古镇的传统格局和风貌特色。

  六、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苏州市黎里镇总体规划(2014-2030)》是黎里镇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不得擅自变更。要在总体规划指导下,合理确定分期建设的目标、内容和重点,抓紧制定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建设用地和建设活动依法进行统一管理,全面落实各项要求,切实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引导全镇有序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szfu[2015]66(2015-07-1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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