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2010年度卫生事业发展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1-03-22    浏览次数:1

青海省人民政府

关于全省2010年度卫生事业发展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青政〔2011〕8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2010年,全省各级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紧围绕年初签订的卫生事业发展目标,切实加强对卫生工作的领导,加大卫生投入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力推动了全省卫生事业进一步发展。

  根据相关考核,各地执行情况良好,较好地完成了规定的目标任务,得分均在97分以上。其中西宁市出台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卫生事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积极推行公立医院改革,医疗设备购置、学科建设及卫生人才培养方面成绩突出;海东地区制定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123”活动方案》,创建“卫生乡镇、卫生村”,爱国卫生运动独具特色;海南州在全省率先推行新农合州级统筹管理试点,推进新农合信息网络服务平台方面富于创新;海北州着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得到提升;海西州加大政府卫生投入力度,完善卫生机构经费补偿机制,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药品零差率销售等工作成效显著;黄南州认真落实新农合提标增补政策,及时调整和完善新农合补偿方案,参合农牧民补助医药费用大幅提高;果洛州大力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强化传染病综合干预措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及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进一步加强;玉树州在强烈地震发生后,不等不靠,配合有关方面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和灾后卫生系统重建工作,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当地群众的身体健康。

  经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报省政府同意,西宁市、海南州、海北州、海西州、黄南州、果洛州、玉树州人民政府和海东行署为执行2010年度发展卫生事业目标责任优秀地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各地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体会议和全省“两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四个发展”的要求,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优化发展为目标,真抓实干,锐意进取,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青海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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