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初评网络评审通过项目公示

发布日期:2015-07-30    浏览次数:1
      201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初评网络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通过初评网络评审、参加初评答辩评审的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不含企业科技创新类和公共安全类)项目予以公示(各评审组入围项目按推荐单位排序)。公示期20天,自2015年7月30日至8月18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布项目、项目主要完成人或主要完成单位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方式向我办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和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我办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密。非书面提出异议,匿名、冒名提出异议,无异议内容相关证明材料的异议,超出期限提出异议等,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邮政编码:250101       联系单位: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科技厅科技成果处)       附件:201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初评网络评审通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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