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非执业会员重新登记等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04    浏览次数:2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要求,安徽省资产评估协会对2011年之前批准的非执业会员进行重新登记。

  一、重新登记时间

  省评协随时受理非执业会员的重新登记申请,将按季度集中将会员的相关资料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审批。

  重新登记的非执业会员,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批准后,根据省评协网站上的领证通知前来领取通过年检的《会员证》。

  二、重新登记程序

  (一)《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协会非执业会员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应贴有一寸蓝底照片(扫描录入系统)。

  (二)人事部门颁发的考试合格证书(或考试合格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证书遗失的应当提交原组织考试的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认定的非执业会员应附送考核合格文件(或发文时间及文号)。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号码与考试时不一致的,表格中应当填写考试时的身份证号码)

  (四)持有旧版《会员证》(红色)的非执业会员,还应当按另交一张照片办证用。

  (五)按年度补交会费(每人每年缴纳100元)。

  三、其他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转为非执业会员

  不再专职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申请转为非执业会员。具体程序如下:

  (1)填写《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注册资产评估师转非执业会员申请表》(一式三份),应贴有1寸免冠蓝底近期照片(扫描录入系统),另交一张同样照片办证用。

  (2)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非执业会员

  经考试合格,申请加入非执业会员的,可以随时向省评协提交申请。具体程序如下:

  (1)《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协会非执业会员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应贴有1寸免冠蓝底近期照片(扫描录入系统),另交一张同样照片办证用。

  (2)人事部门颁发的考试合格证书(或考试合格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证书遗失的应当提交原组织考试的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认定的非执业会员应附送考核合格文件(或发文时间及文号)。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号码与考试时不一致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非执业会员申请表》应当填写考试时的身份证号码以及升位后的身份证号码)。

  办理以上非执业会员业务相关表格请登录省评协网站(www。aicpa。org。cn)下载专区下载。

  联系人:孙爱华:电话0551-65100574(重新登记业务);朱泉中:电话0551-65100362(其他业务)

附件:

1.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非执业会员申请表.doc

2.注册资产评估师转非执业会员申请表.doc

                            

                        安徽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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