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须知
一、需参检的企业
凡在2010年12月31日以前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含台港澳)常驻办事机构。
二、联合年检时间
2011年4月1日—6月30日(法定休息日除外)。
三、联合年检方式
参加商务、财政、国税、地税、外汇、统计部门的年检统一使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系统”,网址:http://www.lhnj.gov.Cn;工商部门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系统”,网址:http://wznj.saic.gov.cn。今年,全省参检外商投资企业统一使用普通登录。其中:
1、海口市参检企业在“年检专版登录”中点击“海口市”使用普通登录。
2、其它地区参检企业在“年检全国版登录”中点击“海南省”使用普通登录。
3、会计师事务所、各年检部门继续按以往操作方法审核。
四、指定审核部门
参检企业在网上指定所在地商务、财政、工商、国税、地税、统计部门的年检审核部门。外汇年检审核部门:三亚地区企业在网上指定的审核部门为外汇管理局三亚市中心支局,其它地区企业的审核部门为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
五、年检复核地点
外汇年检审核地点:三亚地区企业年检复核地点在外汇管理局三亚市中心支局;其它地区企业在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其它部门参检企业的复核纸质材料直接报送当地联合年检办公地点。
六、网上操作咨询
全省联合年检网上操作问题由省商务厅商务信息中心负责协调解决。办公地点:海口市海府路54号金海棠商务酒店H层H12室。咨询电话:65393650、65342724、65342064
七、复核纸质材料
(一)商务部门
1、企业在网上打印的联合年检报告书
2、“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3、验资报告复印件(仅限应2010年度缴纳出资的企业提交);
4、企业2010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5、统计报表证明书;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详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的要求。
三、财政部门
1、企业在网上打印的联合年检报告书
2、财政登记证副本;
3、企业2010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会计决算报表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
4、验资报告复印件(仅限应2010年度缴纳出资的企业提交)。
四、国税部门
1、企业在网上打印的联合年检报告书
2、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注册证)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0年度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2010年度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6、分支(办事)机构还须提供总机构的联合年检报告书复印件、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其它总机构通过年检的有效证明。
五、地税部门
1、企业在网上打印的联合年检报告书
2、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分支(办事)机构还需提供总机构的联合年检报告书复印件、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它总机构通过年检的有效证明。
六、外汇管理部门
外汇年检审计信息必须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www.safesvc.gov.cn)上专用软件报送,原则上要求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通过软件向外汇局报送审计信息,有条件的企业也可自行通过软件向外汇局报送审计信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报送审计信息的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到外汇局确认。自行报送审计信息的企业,必须提交审计报告(含外汇收支情况表审计报告)和验资报告原件到外汇局现场确认。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