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立大通河纳子峡水电站截流验收委员会暨召开截流验收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25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纳子峡水电站位于青海省祁连、门源县交界处,是大通河规划电站。电站装机8.7万千瓦,总投资7.6亿元。电站于2009年9月开工建设,计划2014年底第一台机组投产发电。按纳子峡水电站施工进度安排,定于nth="3" Year="2011" w:st="on">3月31日进行主河床截流。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的规定,成立纳子峡水电站主河床截流验收委员会,进行截流前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纳子峡水电站主河床截流验收委员会组成

主任委员单位: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副主任委员单位: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水利厅、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委员单位:海北州人民政府、祁连县人民政府、门源县人民政府、电力建设质量监督总站、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西北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纳子峡监理部、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二、截流验收有关事项

1、时间:nth="3" Year="2011" w:st="on">3月30日报到及现场察看;nth="3" Year="2011" w:st="on">3月31日上午9时召开验收会议。

2、地点:假日王朝酒店十三楼二号会议室。

三、有关要求

请各验收成员单位按各自的职能范围做好验收的准备工作,并于2011年3月28日以前将参加人员名单报验收会议联系人。

 

联系人:   周  莹      0971-6322357    15897016096

          张灿海     0971-6305755    13997237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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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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