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文件
鲁农质监字〔2009〕10号
关于开展2009年第一次蔬菜农药残留
例行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农委),有关农业质量检测中心: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09年第一次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工作。现将监测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开展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措施,各市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明确本地监测机构和人员协助开展工作。同时加强对检测中心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作质量,保障监测工作顺利进行。承担本次例行监测工作的检测中心要主动取得抽样地农业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认真按照监测方案要求,本着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科学、公正、及时、准确地做好抽样和检测工作。一旦发现有违反监测工作规定、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各检测中心要于4月1日起开始抽样,4月30日前将检测结果报送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将汇总结果于5月10日前报送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例行监测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和建议请与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联系人:范荣豪,电话:0531-67866092,Email: nytzjc@sdny.gov.cn。
附件:2009年第一次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方案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蔬菜 农药残留 监测 通知
抄报:农业部
山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09年3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