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6-10-20    浏览次数:3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部署以及《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242号)《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相关规定,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对省本级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重点清理了不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二、制定《公告》的必要性

  税收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开展文件清理工作,有利于税务机关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和放管结合,为纳税人降低制度性成本,激发市场活力,也有助于完善税法体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强法治建设。因此,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将日常清理与定期清理相结合,在清理结束后统一公布失效、废止的文件目录及条款,确保税务机关规范执法,便于纳税人及时了解掌握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变化情况。

  三、《公告》的主要内容

  本公告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30件,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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