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经投﹝2010﹞385号
青海省经济委员会
关于建立省级工业企业贴息(或补助)
资金项目进展情况季报制度的通知
各州、地、市经委(经贸委),省级各有关企业:
为加强对我委下达的省级工业企业贴息补助资金项目的管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有力推进全省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更好地发挥省级技术改造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现从2010年开始对列入我委省级工业企业贴息(或补助)资金计划的项目实行季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单位对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后,按属地管理原则,于每季度结束后的第一个月10日前,报送企业所在地经(贸)委。中央驻青企业和省属企业可直接报送省经委工业投资管理处。
二、各州、地、市经委(经贸委)将本地区企业报表收齐汇总后,于该月15日前,报送省经委工业投资管理处。
三、各州、地、市经委(经贸委)要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工业企业贴息(或补助)资金项目的指导和服务,推进项目的建设进度。
报表可从青海省工业经济信息网(www.qhec.gov.cn)下载使用
联系人:工业投资管理处 王菁华
联系电话(传真):0971-6138701
附件:青海省省级工业企业贴息(或补助)资金项目季报表
二○一○年九月九日
主题词:贴息(补助) 项目 季报 通知
抄送:省财政厅。
青海省经济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9月9日印发
省级工业企业贴息(或补助)资金项目季报表
年 季度 单位:万元、吨、人、%等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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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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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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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起止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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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其中: 银行固定资产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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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政补助或贴息资金年度、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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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工预计达到的技术、经济和社会效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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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进 度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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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上季度末已累计完成投资、建设内容、新增产值、产量(其中,财政资金的支出及用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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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季度完成投资、建设内容、新增产值、产量(其中,财政资金的支出及用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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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形象进度及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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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